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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8年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补招人员公告

  • 编辑:为爱而考   发布时间:2008-08-21   字号:【 】   阅读次数:   【加入收藏夹】
  • 相关专题:黑龙江   轻工设计院   公告  
  • 根据[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](黑办发[2006]32号)文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 
      设计院简介:
      我院国家轻工甲级设计院(设计证书编号:080101-  )及甲级工程咨询单位(工程咨字:9516010)。工程堪察乙级证书
      我院始建于五十年代初。现有职工总数138人。其中:正高级工程师4人,高级工程师49人(其中国家一级注册建筑、结构工程师6人,二级注册建筑、结构工程师12人),工程师27人,助理工程师35人。
      我院专业设置齐全,管理严细,装备一流、先进。设计质量优良,并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、设备安装、开机试车全过程的技术服务。
      我院设计范围有:制糖、制浆造纸、乳制品、玉米深加工、大豆加工、马铃薯加工、果蔬加工、肉制品加工、热电工程、矿泉饮料、印刷工程、蜂产品加工厂等。其它行业项目还有很多。我院承揽设计项目覆盖面全国,而且项目内容随形势发展在不断扩大、创新。
      我院的宗旨是:质量第一、信誉第一、服务第一、用户至上。
      一、二00八年招聘人员计划
      会计         1 名
      二、应聘条件
      国家统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008届毕业生。本人应业务素质好、职业道德高、事业心强、身心健康,热爱设计工作。
      三、考核办法
      依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平等、竟争、择优”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:1.
      四、考核方式
      单位将成立考核小组对拟聘人员采取面试和笔试方
      式进行基本专业知识考核。考核后,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综合录用意见。
      五、公示、录用
      对录用人员在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,期满无异议后,电话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本人资料来单位商谈办理人事关系事宜,签定毕业就业协议。按省人事厅办理程序上报相关部门批准。
      六、招聘时间
      2008年8月-2008年9月
      单位地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21号
      联系人:  魏玉凤
      联系电话:826209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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